摘要:泰安市积极推进乡镇纪检组织标准化建设,明确机构设置、职责任务、制度建设、后勤保障、考核评价等5项标准,从体制机制上有效解决了困扰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该市被中央纪委确定为全国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试点市。
泰安市积极推进乡镇纪检组织标准化建设,明确机构设置、职责任务、制度建设、后勤保障、考核评价等5项标准,从体制机制上有效解决了困扰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该市被中央纪委确定为全国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试点市。
市纪委制定出台《加强乡镇村居纪检监察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将标准化理念引入工作实践,创建了5大类147项定性定量指标。在机构设置上,明确了组织建设、资格准入等标准,全市6万人以上的乡镇配专职干部5人、6万人以下的乡镇配专职干部4人。从年龄、学历、经历等方面严格干部准入,去年新进乡镇纪检组织164人,学历都是大专以上,平均年龄36.9岁;在职责任务上,对乡镇村居纪检组织和工作人员职责精细化界定,明确要求纪检干部要专职专用;在制度建设上,围绕工作职责、工作内容、业务流程、监督管理等7类不同方面,分门别类制定85项制度标准,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相互衔接、高效运行的乡镇、村居纪检组织建设制度体系;在后勤保障上,确定工作经费、设施配备、岗位补贴等方面标准,所有经费全部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硬件设施基本实现“八有四齐六到位”的要求;在考核评价上,将乡镇村居纪检组织标准化建设,纳入对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建立“双考双评双挂钩”的动态考核管理机制,把考核结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目前,全市87个乡镇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426人,平均每个乡镇4.9人,3738个村居配备纪检委员3828人,参与监督村级重大事项12182项、村级招投标项目686项,审核农村集体资金8691万元,全市农村信访量同比下降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