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北京,天空阴云密布。上午,位于北京北部的延庆县天色漆黑,大雨倾盆。11时,北京市气象台发布了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6月1日,北京正式进入汛期。3天后,暴雨便紧随而来,城市内涝问题也再次来袭。
逢大雨必涝,已成为很多大城市的通病。为此,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发布通知,要求各地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两个时间节点,基本吻合。
不过,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志恺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的建设是一个难题,而当前我国存在着“暴雨过后,第二年就会非常重视排水防涝;旱灾后,次年重视水资源问题”的现象。如果不真正加大资金、科技方面的投入,10年内建成排水防涝工程体系的规划很难实现。
内涝防御工程体系欠缺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排水系统的完善逐渐成为政府公共支出的重头戏。为应对今年的汛期,北京、上海、武汉、南京、哈尔滨等城市,纷纷加大对城市排水系统升级改造的投资力度。
不过,在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防洪抗旱减灾研究所副所长向立云看来,单纯强调增加排水能力并不科学。“以北京为例,清河、通惠河等河道的排水能力有限。如果一味增加城市排水能力,一旦超过河道限制,将会酿成更大的灾难。”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周玉文表示,城市排水防涝是一个综合工程,但我国大部分城市并没有实际意义上的城市内涝防御体系,这是目前很多地方深受内涝灾害困扰的根本原因。
国务院通知提出,要建设较为完善的排水防涝体系。那么,怎样才算较为完善?
向立云告诉记者,在合理提高城市排涝能力的同时,应充分利用渗、蓄等措施,就地消化降雨,这才是治理城市内涝最有效的方式。
就地消化可以减小城市的排水压力,减少改建排水管网方面的公共投资。通过这种方式,还能有效地补充地下水,真正从水资源利用的角度解决城市内涝问题。
不过,现实却是我国蓄、渗水措施规划很少,更没有已经实施的,也缺少相关的规范。
城市化过快难逃其咎
早在2004年,陈志恺就提出,在水灾损失中,增长最快的是城市及城市化发展地区。城市在同等降雨下的内涝损失呈增长趋势,损失约为河道洪水的两倍。
2010年,住建部曾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过对351个城市的调研,发现在2008~2010年的3年间,全国有62%的城市发生过内涝事件。其中,内涝发生3次以上的城市有137个。
去年的“7·21”大雨,更是北京抹不去的痛苦回忆。对此,周玉文说,最直接的原因是城市化进程太快,原有排水设施已无法承担现在的责任。
陈志恺也表示,这与城市建设注重表面文章、排水防涝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不无关系。“城市建设发展霸占了原有的自然排水系统,又没有考虑到与自然排水系统结合的问题。如今内涝造成巨大损失,要解决问题,难度非常大。”
5年前,深圳规划建设国际水平的现代化城市,结果卡在了排涝问题上。作为专家组成员,陈志恺在参与论证后发现,深圳50多个城中村侵占了河道。
“要建设现代化排水防涝系统,必须消灭城中村。”不过,这样的建议无疑给当地政府出了道难题,最终还是被搁置。
防涝体系建设须有科学规划
为消除汛期可能出现的险情,北京市今年将新建调蓄池19座。目前,一座总容量11000立方米的下沉式蓄水池,正在北京市丰益桥西南侧紧张地施工中。
实际上,多年前就有专家提出,通过建立蓄水池解决下凹式立交桥的排水问题。然而,直到去年的“7·21”特大暴雨之后,北京才开始付诸行动。
“暴雨过后,第二年就会非常重视排水防涝;旱灾后,次年重视水资源问题。多年来都是如此,科研工作只能抓住这样的机会来推进。”陈志恺无奈地说。
他认为,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建设需要科学、全面的前期规划,“把握整体,局部措施才会有效”。
与此同时,在新建或改造排水管道方面,我国一直缺乏相应的规范和标准。
“虽然我国在1998年颁布了《防洪法》,但至今仍未出台《洪水影响评价管理条例》。”向立云说,这就导致城市道路、桥梁建设缺乏相应的防洪评价,因此占用或妨碍泄洪通道的工程在洪涝灾害中遭受损失的事情难以避免。
“其实,只要将地铁门槛提高些,就能减少甚至避免‘到地铁看瀑布’的情况,但没有相应的规范,往往就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向立云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