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标准·生活 >> 低碳·标准 >> 时政动态 >> 正文
青岛今起收建筑垃圾处置费 鼓励使用可再生建材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低碳网    点击数:659    更新时间:2013/6/6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建筑垃圾处置一直是城市管理的一个顽疾。近日,青岛市发布《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置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针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中可资源化利用的部分收取处置费,鼓励使用可再生建材。

  该办法所涉及到处置费收取,主要是指按照相关规定,对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中可资源化利用部分收取的处置费用。

  而装饰装修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含有或者可能含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筑废弃物,以及其他不能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废弃物的处置费,继续按照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有关规定征收。

  此次办法规定严格,建设或拆除施工前,必须先缴足建筑垃圾处置费。缴纳的建筑废弃物处置费应当列入项目投资预算。除法律、法规和市政府规定外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征、免征或者缓征建筑废弃物处置费。

  条例也有了详细的规定,建筑废弃物处置费全部用于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度安排使用,其他工作不得动用这笔费用。

  为激励施工单位对于再生建材使用的积极性,办法还规定了返还政策。工程项目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混凝土、再生砖、再生干粉砂浆和再生种植土且分别达到总用量30%、20%、10%、10%的,建筑废弃物处置费全额返还;部分使用的按比例返还。

  据悉,该办法自今年6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有效期5年多。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user5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