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环境部于10月1日前向利益相关方征求意见,以决定某些含硒物质是否有毒性或可能有毒,同时评估是否以及如何控制这些物质。 被审查的化学物质有:硒化镉(CdSe)、硒氰酸钾、1,1'-硒基双十二烷、二氧化硒(SeO2)、硫化硒、二硫化硒 (SeS2)、硒、亚硒酸、硒化氢 (H2Se)、氧氯化硒、亚硒酸钠、亚硒酸铜、硒化银 (AgSe)、硒化铅(PbSe)、硒化钯(PdSe)、硫硒化镉(Cd2SeS)、硫硒化镉(Cd(Se,S))、硒硫化镉橙(颜料橙20)、硒酸钠、硒化亚铜 (Cu2Se)、二乙基二硫代氨基酸硒盐和硒硫化镉红(颜料红108)。 要求提供信息的进口商包括:2012年期间进口总量大于100千克且这些含硒物质浓度按重量计大于等于0.001%的企业,进口的物质不论是(一)混合物或被计划用于住宅打蜡、油漆、涂料、油墨、粘合剂、密封剂或清洗或织物护理中使用的产品;或(二)用于混合物或地板清洁或食物表面处理的产品;或(三)用于六岁以下儿童用玩具。要求提供信息的个人还包括于2012年期间使用的总数量大于100千克的物质,不论单独使用或在上述产品制造过程中作为混合物使用,按重量计浓度≥0.001%。针对信息的要求将不适用于运输经过加拿大的物质,或包含在害虫控制产品法案第2(1)段所指的害虫控制产品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