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跳出监管抓监管”的思路,积极探索从源头上解决中药材质量安全的治本之策。2013年7月16日,济南市确定建立“政府推动指导、协会搭台服务、企业参与互动、多方合作共赢”的中药材供需对接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加强中药材供需对接,促进我市中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同时由市中药发展协会遴选的知名中药专家库宣告成立,标志着中药材供需对接工作正式起步。
中药材供需对接本着“确保质量、互利共赢、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建立政府推动指导、协会搭台服务、企业参与互动、多方合作共赢的中药材供需对接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信息交流机制。
二是建立健全质量保证机制。中药材种植基地按规范要求进行管理和种植,加强对重金属、农药残留等安全性指标的监测和控制,积极申请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确保中药材质量和安全。
三是建立健全技术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名老中药专家的作用,指导中药材种植基地以市场为导向,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指导中药生产经营企业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受企业委托对中药材进货质量进行鉴别把关;积极开展中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并积极参与监管部门的对企业的监督检查,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各级监管部门加强对中药材供需对接工作的指导,积极支持中药协会开展工作,加强对中药制剂和饮片企业的日常监管,聘请中药协会专家库专家参与对企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中药材购进、生产加工(炮制)等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从非法渠道购进假劣甚至有毒有害药材的要严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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