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的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切实解决食品药品企业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严防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和要求,自2013年6月中旬开始,河北省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多项措施在全系统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行动。
一是讲究统筹性。将大检查行动与暑期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行动、过期食品、肉及肉制品、药品购销渠道核查、急救和维持生命类医疗器械等已经布置的其他专项整治行动统筹安排,对企业进行全方位集中性的检查,一次检查,一查到底,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强化规范性。将每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时限、责任到人,落实“谁主管、谁检查、谁复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自查、检查、复查、督导落实到位,实行痕迹管理,实现质量安全责任可追溯。
三是注重实效性。对查出的所有隐患,要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并抓住典型案列,强化警示教育,完善管理制度,防止同类问题和隐患重复出现。
四是提高应急性。结合辖区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和各类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值班制度,确保12331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妥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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