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引起香港和内地公众恐慌的维c银翘片事件随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宣布恢复销售虽告一段落,然而,因该事件而受牵连的深圳市同安药业有限公司仍在和香港卫生署作进一步交涉。
今天,深圳市同安药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事件对公司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公司只是希望香港卫生署能够澄清事实并作出诚恳道歉,然而香港卫生署的态度却让人心寒,如有必要,或考虑起诉香港卫生署。
一起医疗个案引发维C事件
该事件缘于香港医院管理局通报的一宗关于香港一名41岁女病人血钾水平偏低的个案。该病人表示曾服用一种从内地购买标示为维C银翘片的口服产品,并向医院提交一粒白色药片,盛载于一个标示为维C银翘片薄膜衣和印有深圳同安药业有限公司及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44023281的塑料瓶内,以供化验。医管局的化验结果显示,该白色药片含有两款未标示及在香港已被禁用的西药成分非那西丁和氨基比林。
为此,香港卫生署于6月18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新闻公报,呼吁市民不应购买或服用一种标示为维C银翘片的口服产品,该产品可能含有多种未标示及已被禁用的西药成分,服用后可能危害健康。同时,还配有标示为深圳同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图片。
维C银翘片是一种十分常见的口服药。公报发布后,在香港和内地引起了较大影响。6月19日,国家食药总局立即部署开展调查,一方面责令深圳同安药业有限公司暂停维C银翘片的销售,另一方面责成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深圳同安药业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和产品抽验。
6月20日,国家食药总局通报称,根据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比对,深圳同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维C银翘片为绿色薄膜衣药片,与香港医院管理局所检验的是白色药片(素片)的颜色外观完全不相同。深圳同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8个批次维C银翘片全部符合规定。
与此同时,香港卫生署发布新闻公报称,根据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资料,由深圳同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维C银翘片薄膜衣为深绿色药片,可能与医管局所化验由病人送交的白色药片样本有所不同。
企业要求澄清事实并致歉
6月21日,国家食药总局发布通报:深圳同安药业有限公司的产品与香港卫生署通报的维C银翘片无关,同意恢复该公司维C银翘片的销售。
随后,深圳同安药业发表声明称,香港卫生署仅凭患者提供的已开封且没有外盒和说明书的有限的一粒药片检验出的结果,草率发出公告并配发深圳同安药业产品图片,是简单、粗暴、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对深圳同安药业造成极恶劣的影响和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也引发了消费者对整个维C银翘片药品的恐慌,深圳同安药业郑重要求香港卫生署立即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并作出诚恳道歉。
然而,香港卫生署并未作出回应。6月25日,深圳同安药业有限公司全权委托律师进行交涉。
6月28日,该律师事务所向香港卫生署发函表示,除非香港卫生署向公众有进一步澄清,清楚指明第一份新闻稿中提及的白色药片并非由该公司制造,否则该公司将会向贵署追究到底。
港署回函态度引发企业不满
香港卫生署于7月17日对此函回复称,卫生署肩负保障香港市民健康的责任,在这一大前提下,当本署对任何药物的安全性存有合理怀疑时,便会及时通告市民,以确保公众健康及安全。
该回函引起了深圳同安药业公司的极度不满。深圳市同安药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对香港卫生署回函中的态度完全不能接受,当事实查清后,香港卫生署却未清楚指明,而是用了模棱两可的表述,对公司来说十分不公平。而该事件对公司的影响也极其恶劣,至今该公司所遭受的经济等方面损失仍不断在扩大。目前,该公司仍试图和香港卫生署作进一步交涉,如有必要,或考虑起诉香港卫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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