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发展,养狗成为很多人的爱好,但随之而来的烦心事也不少。因主人看管不善,狗咬人、伤人、扰民现象时有发生。
狗与人的和谐共处,不仅考验职能部门的管理能力,更显现城市的文明进步。今日起,本报与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联合开辟专栏,呼吁市民从养好狗、管好狗做起,最终达到人狗“和平相处”。
您生活中因狗而起的烦心事,都可拨打本报电话029-88880000反映投诉。西安警方表示,对反映的狗患将严查严处,对于狗咬人伤人事件,将追究主人的法律责任。
今年以来,西安乃至全国已发生多起狗伤人致死事件。6月陕西传染病死亡20例,死于狂犬病的就有10例。
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决定,从今日起,全市全面开展查处、收容宠物狗行动,无论狗是大是小,只要不按规矩、不依法养狗,一律严查严处。警方希望市民相互监督,积极提供线索。
“不按规矩养狗,公安机关将收容你的犬只。”治安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对发现的各类违法养狗行为将及时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对狗伤人致人重伤甚至死亡的,将追究狗主人的刑事责任。违法养狗行为包括“在居民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带犬遛弯不拴绳让犬随意奔跑的、还有深夜犬吠声扰民休息的……”,这些都将是此次警方整顿的对象。
警方此次将采取史上最严治理措施:遛狗不拴绳的,以前规定是警告狗主人,可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以后将一律顶格罚款500元,甚至收容犬只;对狗咬人伤人的,一律收容犬只、追究狗主人法律责任。发生狗咬人致人重伤或死亡的,除捕杀犬只外,还要追究狗主人刑事责任;对普遍存在的养犬不办证、逾期未年检的,警方将收容其犬只,限期3天内补办手续。补办手续时每只犬处1000元罚款;逾期未补办手续的,没收其犬只。对违规养大型犬、烈性犬的,一律没收。
西安警方还将农村养狗纳入重点整治行列。农村多数人家都养了狗,基本用来看家护院,拴狗的不多,给狗办证、打疫苗等就更谈不上了。而今年以来,狗伤人致死事件多发生在西安周边区县的农村。
该负责人说,农村很多人的老观念是,祖祖辈辈养狗,也没听说还要办证打针。正因如此,才频频出现狗伤人、甚至致死的事件。“目前已要求各分县局治安大队及派出所民警,责令农村养狗人实行拴养圈养。对发现的流浪狗一律收容。”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苗颖采写
本报调查“不文明养狗”
许多人遛狗 不拉绳不处理狗粪
修订后的《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从2012年2月执行,至今已有一年多了。但记者调查发现,在禁养区域养大型犬的比比皆是;居民区、公园、广场上,大狗小狗常乱窜;遛狗不拉狗绳、不处理粪便的现象很多。
公园 禁止遛狗规定无人理
根据规定,所有犬只不得进入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24日至28日,记者走访了莲湖公园、唐遗址公园、曲江池公园、兴庆公园以及环城公园(西段),却发现遛狗的真不少,对禁止遛狗的规定无人理睬。
26日下午5时,莲湖公园里,记者看到有两只狗,似乎都没有主人,随意窜跳。晚7时,在唐遗址公园,遛狗的人多了起来,多数是小狗,没看到有人拉狗绳的。小狗们任意在草坪里拉屎撒尿,上蹿下跳。行人有的吓得停住脚步,有的躲闪。还有些小狗追着孩子跑。
曲江池公园同样如此,记者还看到了三四只大狗,主人不拉狗绳,观光车为避狗,不得不停下来等狗通过。27日在大明宫遗址公园,记者看到十余条大狗,都不拴绳子,把行走纳凉的孩子和老人吓得不行。
广场 狗相互撕咬行人闪躲
在有管理人员的兴庆公园、环城公园,同样能看到狗出没。兴庆公园工作人员表示,明知公园不能带宠物进来,可有些人就是不遵守规定,把狗放在包里进来,你不可能去查人家的包吧,根本防不住。在园区看到了去说上一句,人家说马上走,可还是继续逛,留下的粪便还得工作人员清理。
市区的部分广场也同样,反映最强烈的就数李家村万达广场。27日晚7时,记者在这里看到,大小狗都有六七只,狗相互撕咬,吓得行人纷纷躲闪。此外,主人将宠物狗装到包里带上公交车的现象也不少。
小区 黑暗中狗窜出吓人不轻
居民区养狗更加扰民。24日晚,在经开区凤城四路世融嘉城,小区里有大狗有小狗,黑暗中突然窜出的狗吓人不轻,有居民被吓得直喊。该小区的张先生讲,给物业反映过多次,都得不到解决。
昨日,记者来到大庆路唐都温泉花园小区,得知小区里有几条野狗,也有宠物狗,出来遛狗都不拉绳。而最让居民李师傅闹心的是,晚上睡得正香,总能听到狗叫声,吵得睡不着。记者走访感触最深的是,许多人遛狗不拉绳,不处理粪便。其实很多居民不反对养狗,但希望养狗人也能考虑别人的感受。
>>链接
西安近期恶狗伤人事件
2012年12月25日,西安电子三路兰乔圣菲小区南边小树林里,一位收废品的78岁老太太,被一群大型烈犬撕咬致死。今年4月17日,长安区兰乔国际城,怀孕两个月的郭女士被无主恶狗咬伤。6月1日,长安区郭杜十字,一条狼狗先是袭击一名小男孩,后又扑向一名五六岁的女孩,还咬伤数人。
7月10日,西安临潼区开元路一民房内,13岁男孩疑受到房东在楼顶养的藏獒攻击,从三层楼顶摔下,不幸身亡。
>>最严处罚
遛狗不拴绳:一次罚款500元
狗咬人伤人: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捕杀其犬、追究主人刑责
养犬不办证、不年检:对狗收容,处1000元罚款
>>警方重申携犬禁区
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餐饮场所、商场、宾馆;候车室和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城市广场、公园、城市一类道路等,除了盲人携带导盲犬、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之外,所有犬只严禁进入。
《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规定:三环以内禁止个人饲养的烈性犬和大型犬包括34种犬,包含具有这34种犬血统的杂交犬,以及成年犬平均肩高50厘米以上的犬只。
>>警方举报电话(029)
新城83225483
碑林83295551
莲湖88715020
雁塔85398682
未央86757835
灞桥86758078
高新86753983
阎良86866186
临潼86758570
经开86757252
长安86750716
户县84818007
周至86759036
蓝田82721229
高陵86759712
航天86754645
洪庆86776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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