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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点击数:637 更新时间:201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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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通则要求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豁免标示的食品除外)必须标示营养标签内容。《通则》实施以来,深圳文锦渡检验检疫局加强了对进口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的格式审查,并对首次进口食品的营养标签内容做符合性检测。经检测,进口食品营养标签不合格检测项目主要有蛋白质、脂肪、反式脂肪、钠和钙,涉及产品类型包括饼干、饮料、调味品、月饼、牛奶、烘炒食品、果冻、糖果等。产地包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马来西亚、越南、韩国、波兰等众多国家和中国香港地区。 经分析,进口食品营养标签屡次检出不合格,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一是进口商提供的营养成分检测报告真实性存疑。二是出具营养成分检测报告的机构,其检测能力存在问题。部分境外生产企业的实验室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并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三是产品质量不稳定,营养成分含量波动较大。不同生产批次使用的原辅料存在差别,企业无法保证最终产品的营养成分含量符合要求。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进口食品企业:重视营养标签标示,对营养成分检测报告来源和可靠性做评估,提高标签的准确性;建议进口商将食品样品送到国内CMAF实验室进行营养成分检测后制作营养标签,避免因符合性检测不合格而整改标签,引起通关时间上的延误和进口成本的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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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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