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生产企业内部自律和监管部门外部监督,加强药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督促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纳入到企业的文化建设当中,设立道德讲堂,不断加强企业内部员工的诚信道德教育,加快建设企业内部诚信管理机制和相应的管理制度,促使企业形成讲诚信的良好氛围。
二是督促企业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诚信自律制度和考核奖惩措施,重点加强企业负责人、生产质量负责人及中层管理人员的失信约束机制,并将员工诚信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三是督促企业根据员工岗位信用制度,建立员工失信记录,尤其是对关键岗位人员,应详细记录年度违反GMP行为、故意过失行为、生产中未按规定报告的各种情形以及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并按年度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诚信评估,以上信息汇总纳入员工个人档案。
四是督促企业建立主动报告制度,员工对日常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主动报告,对主动报告行为进行奖励,鼓励员工积极发现问题,以诚信促产品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五是探索建立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严重失信行为黑名单制度,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出现严重失信行为,三年内不得在本辖区内企业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严重失信行为包括检查中提供虚假资料、故意违反GMP的行为、发生重大药品安全质量的差错和事故隐瞒不报等主观故意造假、欺骗行为等。
六是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员工失信行为的检查和监督,并结合企业信用等级年度评定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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