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我省将争取在2015年之前实现全省市、县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通知》提出,我省要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工商登记审批等方面,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
《通知》强调,我省要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在继续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推进“三公”经费公开。2013年要进一步细化公开省级部门“三公”经费,从2014年起,“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长的部门,要细化说明增长的原因。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并指导督促市级及其以下政府加快“三公”经费公开步伐,争取2015年之前实现全省市、县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同时,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公开要细化至项级科目。
《通知》指出,我省要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所有市、县级政府都要按要求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地级城市要及时公开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要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发布有关信息,同步公布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加大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2014年,要实现较大以上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案件,要及时公布查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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