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成效卓越,多管齐下构建食品安全网络,包括推行标准化立法、实施严格监管和注重食品安全教育,同时根据时代变化修改完善法律
食品标准化运动
二十世纪初,澳大利亚联邦诞生,结束了英国的殖民统治。1905年颁布了第一部比较全面的食品法,命名为《维多利亚纯粹食品法》。由于澳大利亚是联邦国家,1901年的《澳大利亚宪法》第51条规定,食品问题属于各州立法管辖范围,非联邦强行立法范围。虽然《维多利亚纯粹食品法》在欧洲获得好评,但其在国内只起着指导作用。之后,各州相继规定了适用于本州的食品安全法律,如新南威尔士州的《纯粹食品法》,南澳大利亚州的《食品药品法》,西澳大利亚州的《健康法》等。各州相继出台有关食品的法律,推动了农产品的生产,终使澳大利亚成为世界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之一。但由于国内食品标准政出各门,客观上制约了国内外食品的交易。
二十世纪80至90年代,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澳大利亚开展了大规模的、由联邦引导的食品标准化运动,各州决定将食品问题的立法权让渡给联邦政府。1986年后,联邦和各州及奥北区共同签署了《联邦、州政府及奥北区关于采用同一食品标准协议》,形成了第一个全国食品标准协议。在这一协议下,社会各方做了充分的准备;1991年7月,又通过了第二个全国协议;1992年,澳大利亚首都区《食品法》通过,紧接着《相互承认法1992》通过,成为后来统一立法的催化剂。在之后的若干年,澳大利亚全国为食品统一法典的制定作出了卓越的努力,《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终于在2000年12月颁布,并规定于2002年12月起全面实施。《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不仅是一部适用于全澳境内的法典,同时还是一部与新西兰联合制定的食品法典。
《澳新食品标准法典》包括三方面内容:1、食品一般标准,列举所有食品的基本标准、食品的标签及其他信息的具体要求、食品添加物的规定、污染物及残留物的具体要求以及需要上市前进行申报的食品;2、食品的产品标准,具体阐述特定食品类别的标准,涉及谷物、肉、蛋和鱼、水果和蔬菜、油、奶制品、非酒精饮料、酒精饮料、糖和蜂蜜特殊食品及其他食品等共十类具体食品的详细标准;3、食品的安全标准,包括食品安全计划、食品安全操作和一般要求、食品企业的生产设施及设备要求。《澳新食品标准法典》在澳大利亚具有法律效力,凡违反食品标准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都要受到处罚,凡销售那些被损坏的、品质变质、腐烂掺假的或不适用人类消费的食品行为还要受到刑法处罚。
严格执行监管
澳大利亚作为一个联邦制国家,联邦政府负责对进出口食品的管理,保证进口食品的安全和检疫状况,确保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的要求。国内食品由各州和地区政府负责管理,各州和地区制定自己的食品法,由地方政府负责执行。
联邦政府涉及食品安全的组织主要有:1、部长级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监管部长理事会。该理事会是政府食品安全方面最高级别协调议事机构,主要负责食品安全和消费者保护方针政策和立法,其下有政策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2、卫生部下属的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管理局(ANZFA)。ANZFA于1991年成立,曾负责起草《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之后,还负责协调澳大利亚的食品监控、与州和地区政府合作协调食品回收、进行与食品标准内容有关的问题的研究、与州和地区政府合作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制定可能包括在食品标准中的工业操作规范以及制定进口食品风险评估政策;3、农渔林业部下属的澳大利亚检疫检验局(AQIS)。AQIS成立于1987年,由原澳大利亚农业卫生和检疫局与澳大利亚出口检验局合并而成,其主要职责是进行口岸检疫和监督、进口检验、出口检验和出证以及国际联络。
州政府涉及食品安全的部门主要有:1、食品监管局,是食品安全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州内食品安全政策制定、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任命现场检查员和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员、负责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对消费者的教育、引导等;2、基础产业部门,主要负责农业和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的基础管理工作;3、卫生部,负责食品卫生、微生物污染和食品溯源的监管等。其他涉及食品的医学、农业、消费者事宜等机构也予以支持。
注重食品安全教育
除立法和严格实施监管外,澳大利亚政府还十分注重食品安全教育。针对农产品生产者,澳政府推行高等农业教育、中等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培训三个等级的教育体系;对食品加工者、销售者,政府开展食品安全标准与技术规范教育,并每三年进行一次考核;对政府管理者,则进行三至四年的食品卫生管理专科或本科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被录用;对消费者,各地方政府借助农展会等各种契机及网络平台进行大众食品安全教育。
在联邦政府的多元并举之下,澳大利亚各州农牧业均取得近30年的最好成绩,单个农场平均净收入达到11.6万澳元,远远突破了《澳新食品标准法典》颁布之时不足5万澳元的平均净收入。可以说严明的法律、科学的食品安全管理和强化大众教育等措施的推出,与农业发展形成了良好的互动。澳大利亚农牧业不仅为本国提供了充裕的食物,还成为重要的出口产品,并因良好的品质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上声名远扬。
与时俱进修法
尽管澳大利亚食品管理成效卓越,但他们仍坚持与时俱进。进入21世纪后,澳新食品标准局不断根据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以及人类健康的新动向,不断地修正着《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中那些被新的科学证明是落伍的内容,从而使《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继续发挥着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
澳大利亚多管齐下管理食品安全的做法,值得我国借鉴。1、必须坚持法律的统一性,才能推动社会经济的全方位发展。澳大利亚是个联邦国家,尚且认识到法律统一的宝贵性,那么对实行中央集权的国家,则更应坚持法律的统一性,任何曲解、肢解法律的做法都是对法的统一性的破坏,终将有碍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2、法律与知识相结合,良法是理性的文字体现,它与科学是吻合的,公民自觉执行法律是一国文化素养的体现,是法律的主动执行,相比法律的被动执行而言,它是社会资源的高效使用。澳大利亚在食品安全中实施的科学立法与一定知识为入门许可并行措施,是非常值得称赞的。3、倡导以实物展览为主导的食品安全宣传,加强对可能失实的广告宣传的审查,防止消费者被片面的文字、媒体宣传所误导,让人民在“润物无声”之中,提升食品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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