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食用植物油产品进行了本年度第七批日常抽样检验,共抽取了181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6%。
本次抽样检验依据GB 1534-2003《花生油》、GB 1535-2003《大豆油》、GB 8233-2008《芝麻油》、GB 19111-2003《玉米油》、SB/T 10292-1998《食用调和油》、GB15196-2003《人造奶油卫生标准》等标准及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食用植物油的检验项目:色泽、气味、滋味、透明度、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杂质、酸值、过氧化值、烟点、加热试验、冷冻试验、溶剂残留量、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丁基羟基茴香醚、二丁基羟基甲苯。食用动物油脂的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折光率、酸价、过氧化值、丙二醛、铅、总砷、抗氧化剂(BHA、BHT)。食用油脂制品的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及挥发物、水分、脂肪、酸价、过氧化值、熔点、铜、镍、铅、总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或山梨酸钾、抗氧化剂(BHA、BHT)。
经检验,标称广州市亨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亨朗” 无水酥油(人造奶油)(规格型号 10公斤/箱 生产日期或批号2013-03-06 ),酸价项目不合格。
产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或批号 |
标称生产单位 |
标称生产单位地址 |
不合格项目 |
标准值 |
实测值 |
无水酥油(人造奶油) |
亨朗 |
10公斤/箱 |
2013-03-06 |
广州市亨朗食品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园夏村工业大道东区3号之6 |
酸价
(KOH)(mg/g) |
≤1.0 |
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