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切实对扬尘污染防治实行长效管理,巩固和提高海口市优质的环境空气质量,海口市决定将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市“五大工程”考核体系中的“打违工程”予以考核。
据介绍,将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市“五大工程”考核体系中的“打违工程”予以考核的执法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章第四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绿化责任制、加强建设施工管理、扩大地面铺装面积、控制渣土堆放和清洁运输等措施,提高人均占有绿地面积,减少市区裸露地面和地面尘土,防治城市扬尘污染。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单位,必须按照当地环境保护的规定,采取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城市扬尘污染的控制状况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的依据之一。”
据了解,考核的内容一是年终考核内容:四个区政府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检查制度情况;四个区大气环境监测子站全年一级优天数;四个区降尘量和道路扬尘监测结果;四个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创造性工作情况。二是日常考核内容: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建筑垃圾和渣土清运,车辆超限装载和沿途抛洒情况;道路保洁情况;裸露地面、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考核自2013年9月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