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单相电能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根据公告,2013年第三季度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云南、陕西、宁夏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33家企业生产的133批次单相电能表产品。依据GB/T 17215.211-2006《交流电测量设备 通用要求、试验和试验条件 第11部分:测量设备》、GB/T 17215.321-2008《交流电测量设备 特殊要求 第21部分:静止式有功电能表(1级和2级)》、GB/T 15284-2002《多费率电能表 特殊要求》、GB/T 17215.301-2007《多功能电能表 特殊要求》、GB/T 18460.3-2001《IC卡预付费售电系统 第3部分:预付费电度表》等标准的要求,对单相电能表产品的基本误差、常数、起动、潜动、电压影响、频率影响、功耗、脉冲电压试验、交流电压试验、静电放电抗扰度、高频电磁场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弹簧锤试验、耐热和阻燃试验以及标识、标志和外观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浙江亚普仪表电气有限公司、长沙希麦特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格朗电器有限公司、昆明顺尔得电器仪表有限公司等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高频电磁场抗扰度、基本误差等项目不合格。质检总局表示,已责成相关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企业名称 |
所在地 |
产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抽查结果 |
主要不合格项目 |
承检机构 |
浙江亚普仪表电气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单相电子式电能表 |
/ |
DDS1255型,220V、5(20)A、2级 |
2013-01 |
不合格 |
高频电磁场抗扰度 |
国家电能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 |
长沙希麦特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湖南省 |
单相电子式电能表 |
/ |
DDS971型,220V、10(40)A、2级 |
2013-05 |
不合格 |
高频电磁场抗扰度 |
国家电能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 |
深圳市罗格朗电器有限公司 |
广东省 |
单相电子式电能表 |
Luogelang |
DDS803型,220V、10(40)A、1级 |
2012-10-22 |
不合格 |
高频电磁场抗扰度 |
国家电能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 |
昆明顺尔得电器仪表有限公司 |
云南省 |
电子式单相电能表 |
豪胜 |
DDS1332型,220V、10(40)A、2级 |
2013-04 |
不合格 |
基本误差、高频电磁场抗扰度 |
国家电能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 |
注:按行政区域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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