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闪联标准工作组表示,随着数字电视逐步取代模拟电视,预计到2009年,全球高清电视机的销售额将超过650亿美元,3C产品协同也将成为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潮流。在今年的全球消费电子展会上,高清电视机和其他设备的智能无线互联互通技术受到厂家和消费者热捧。
孙育宁乐观地表示,按照有关审查时间表,在北京奥运会之前,闪联有望作为全球首个3C协同国际标准正式颁布。他说:“这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历史性的突破。”
以“标准”论英雄
在北京中关村,有种说法早已深入人心:三流企业卖苦力,二流企业卖产品,一流企业卖技术,只有掌握标准的企业才算超一流。标准是生产、建设及商品流通过程中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对一个企业或者企业联盟而言,掌握了标准等于掌握了整个行业。对一个国家而言,掌握的国际标准越多,综合竞争力就越强,在世界经济舞台的发言权就越大。
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国制造业的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特别是抓住了全球产业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机遇,把一项又一项工业品产量的世界第一揽入怀中。但令人忧虑的是,由于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很多高科技产品只能“贴牌”生产,陷入了产值在国内、利润在国外的怪圈。作为全球最大的影碟播放设备制造基地,我国曾经每出口一台DVD机要交给外国人18美元专利费,除去成本所赚无几。而在国际市场上畅销的中国自主品牌产品,大多是纺织品、玩具、打火机等,附加值很低,因此才有“卖10亿件衬衫换一架波音飞机”的说法。
在信息产业领域,中国是生产、消费大国,但离强国还很遥远,一个重要原因是不掌握核心技术标准。我国企业在出口产品时不但要面对森严的技术壁垒,而且要向技术标准持有者缴纳巨额专利使用费。在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电子信息类标准提案中,几乎看不到中国的身影,最近被采纳的一项标准提案还是十几年前的汉字字符集,而与汉字有关的国际标准只能由我国提出。
与跨国公司研发主要围绕下一代技术展开不同,我国大多数企业受技术、资金、人才等因素制约,陷入了“企业实力弱-研发投入不足-跟随发展-企业实力弱”的恶性循环。闪联公司副总裁杨楠认为,国际竞争的主战场正由资本向高端专利、技术标准转移,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是企业获取最大利润的首选手段。“没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我国产品无法进入发达国家市场,没有自主的知识产权,我国企业难以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而技术标准就是最有效的通行证。”
与国外同类研究刚刚起步相比,闪联除技术领先外,另一个优势在于产业化,国内一批企业已成规模地推出了各种“闪联”产品,形成巨大的领跑优势。2004年,联想推出全球第一台闪联笔记本电脑,率先启动了3C协同产业。2006年,闪联标准工作组联合国内五大电视机生产厂商发布了全球第一台无线高清闪联电视机,这是闪联市场化的重要标志。数据显示,到去年底,闪联联盟成员企业占国内电视机市场份额的84%,手机占46%,电脑占41%。这些企业已推出20多款采用闪联标准的笔记本电脑、电视机等新产品,去年的销量超过200万台。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提出,我国将制定必要的政策和措施,通过财税、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