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的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质量进行专项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产品6批次,经检验,不合格1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6844-20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GB 17625.1-2003《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 19044-200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17263-2002《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性能要求》、CEL-005《自镇流荧光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标志(安全);互换性;防触电保护;机械强度;耐热性;防火与防燃;故障状态;灯功率;初始光效/光通量;颜色特征;2000h光通维持率;谐波电流限值;能效限定值;能效标识;电源端子骚扰电压;辐射电磁骚扰。
本次抽查发现,标称上海锦航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錦航” 三基色电子节能灯(YPZ220/9-2U.RD 2012年7月25日/G12),防触电保护、机械强度、灯功率、电源端子骚扰电压等项目不合格。
2013年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
受检产品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企业(标称) |
受检企业 |
不合格项目 |
备注 |
三基色电子节能灯 |
錦航 |
YPZ220/9-2U.RD |
2012年7月25日/G12 |
上海锦航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上海锦航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防触电保护;机械强度;灯功率;电源端子骚扰电压 |
质量问题严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