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在贵阳召开2013年上半年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情况通报会。90多家汽车行业企业包括国内乘用车生产企业、进口乘用车经销企业共140人参加了会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报了2013年上半年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执行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13年8月,有103家企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递交了“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中期报告”。根据企业申报数据,2013年上半年我国乘用车产量(含进口量)856.9万辆,企业平均燃料消耗实际值7.34L/100km,目标值为7.42L/100km。工业和信息化部强调,各企业应严格按照《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要求,认真执行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报告制度,按期完成报告递交工作,要认真做好数据申报工作,并要确保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已建立乘用车燃料消耗量数据核查机制,将全面加强对企业申报数据的核查、监管。
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在会上一致强调,做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管理对于实施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意义重大,将密切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数据核查工作,积极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快推进后续管理办法的制定,严格奖惩措施,并希望企业高度重视,做好数据报送工作,确保报送数据的真实、准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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