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WTO资讯 >> 通告及预警 >> 正文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执行激光产品强制性要求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点击数:899    更新时间:2013/9/12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在发布指引文件草案让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员工、制造商和公众了解FDA在处理关于儿童玩具激光产品的安全问题时采取的拟议方针的一周后, FDA要求美国海关(CBP)向所有进口有形和无形激光产品,以及包括在“321条款”或非正式条目内的产品的机构发出通知。该正式要求于2013年8月12日发布,涉及激光指示器、激光瞄准镜、激光水平仪、激光显示器、激光指示器钥匙链、兽医激光产品、激光照明及类似产品。 FDA观察到,大量的激光指示器产品通过美国快递中心和国际邮件进入美国。这些产品多数作为非正式条目货物以个人使用的小批量进口,常被错误申报为“聚会灯串”、“玩具”或“手电筒”以规避CBP/FDA的审查。一些物品看起来像钢笔或像手电筒大小,FDA认为,这并不能假定这些产品的制造商已经将其设计为等于或低于强制性5毫瓦的水平限制,除非产品经过测试或与已知是5毫瓦的指示器进过主观比较。 此外,FDA还强调了激光产品在进口时进行许可审查的重要性。如果进口的这些产品符合所有的适用要求,FDA将发放许可,否则产品将被扣留和拒绝进入美国。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欧盟发布消费类激光产品的安全要求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