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标准制修订计划的执行力度,加快电力标准更新与修编工作,按照《电力标准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标准〔2013〕6号)文件有关要求。经研究,我中心拟于近期组织对近年下达的电力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执行情况、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一)标准计划 针对2012年验收检查中未能按计划进度要求完成的项目(2009年“含”以前项目)执行情况;2010~2011年度下达的标准计划项目。
(二)现行标准 标龄超过五年的现行标准复审情况。
二、 工作方式
本次标准验收检查工作以标委会自查和我中心组织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 自查 各标委会应组织对本标委会归口负责的标准项目进行全面分析,在此基础上自查,撰写自查报告(见附件1)。自查报告重点是对在2012年度验收检查中未按期完成的项目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说明,对2010~2011年下达的标准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对拖延计划的标准项目应说明项目进展情况和预计完成日期。对于应于2013年底之前不能完成的2011年及以前的计划项目,应填报计划延期申请表(见附件2)。原则上,2011年计划项目应于2014年6月底前完成标准报批稿。 请于9月25日前将自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我中心。
三、验收
我中心将于2013年10月份安排电力标准检查组前往标委会及其挂靠单位和计划项目承担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将以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具体验收时间和验收人员。
四、联系人
中电联标准化管理中心 于明 电话:010-63414361 电子信箱:yuming@cec.org.cn
附件1、标准计划项目验收报告式样 2、电力标准计划项目延期申请表 附件下载。
标准化中心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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