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函[2013]99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规范钢铁建设项目和农业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部决定制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钢铁建设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农业开发项目》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钢铁建设项目》为二次征求意见。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上述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3年10月18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赵国华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 真:(010)66556213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李晓倩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联系电话:(010)84915581
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钢铁建设项目》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钢铁建设项目(二次征求意见稿)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钢铁建设项目》编制说明(二次征求意见稿)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农业开发项目》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农业开发项目(征求意见稿)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农业开发项目》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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