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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修订葡萄繁殖材料进口条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点击数:594    更新时间:201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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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月 2 日,澳大利亚农林渔业部(DAFF)发布公共检疫警告(PQA0909)称,葡萄(Vitis spp.)插穗、组培苗和种子的进口条件已经过修订,其中入境后检疫(PEQ)要求有一些重大变化。
  最近的一项审查建议强化现行 PEQ 要求,包括增加对 55 种已知的和新出现的检疫性病原体进行活性检测(包括 PCR检测)。
  这些修订将提高 PEQ中的病原体检测效果,并且减少了PEQ中种植休眠插穗和组培苗所需的最短时间。
  新进口条件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休眠插穗
  (1)最短 PEQ期从24个月降至16 个月。
  (2)50℃条件下的热水处理时间从 20分钟增加到 30 分钟。
  (3)用 PCR 检测法代替葡萄栓皮病的木本指示植物检测法。
  (4)引入强制性分子(PCR)检测和电子显微镜检测。
  2、组培苗(微植株)
  (1)最短 PEQ期从 24 个月降至12 个月。
  (2)用PCR 检测代替葡萄皮尔斯病菌(Xylella fastidiosa)的热水处理。
  (3)引入强制性分子(PCR)检测和电子显微镜检测。
  3、种子
  (1)最短 PEQ期从 3 个月增加到 9 个月。
  (2)引入强制性分子(PCR)检测和电子显微镜检测。
  新进口要求适用于2013 年 7 月 26 日以后进口的葡萄繁殖材料。
  目前正在进行PEQ种植的葡萄繁殖材料需按照新要求规定的检测方法进行筛查。
  所有现行的许可证将在未来几周内按照新进口条件进行修改。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hguang8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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