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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江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联”工作法形成药品安全监管合力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928    更新时间:201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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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当前药品监督主体多,力量分散,合力不足等问题,浙江省江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整合力量入手,利用“四联”工作法,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切实提高了药品安全监管的实效性。

  一是监督力量联建。成立以市分管副市长记为组长的江山市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一领导市工商、卫生、药监、公安、质监、新闻信息中心等部门,协同开展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通过建立江山市食品药品安全网、公布举报电话,成立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员队伍等措施,积极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药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

  二是监督信息联查。对反映药品安全问题的信息,按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调查方式。简单的问题,直接交职能部门调查;复查或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组织相关单位联合调查;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调查。

  三是监督问题联治。对药品安全问题,按问题轻重,分类处理。

  四是监督结果联用。将年内受到处理的涉药企业情况录入企业监管档案,作为年终药企“红黄绿信用等级”评定的依据。

  “四联”工作法开展以来,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得到明显提升。截止目前,江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向工商局移送违法药品广告6例;向市卫生监督所移送药企非法行医事件1件;与公安部门联合检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销售情况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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