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WTO资讯 >> 通告及预警 >> 正文
行业提示:台湾修订实施违反植物防疫检疫法裁罚基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点击数:756    更新时间:2013/10/3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2013年4月8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发布防检四字1021490270号令,修正发布“违反植物防疫检疫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案件裁罚基准”全文4点,即日生效。
  其执行依据为植物防疫检疫法“第十七条第一项:输入、过境、转口、转运植物或植物产品,应于到达港、站前,由输入人或其代理人向植物检疫机关申请检疫,未经检疫,输入人或其代理人不得拆开包装或擅自移动”;和“第二十四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中“第四款:输入人或其代理人或其代理人违反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未申请检疫,或未经检疫前而拆开包装或擅自移动”。
  新的裁罚基准根据检疫物总重量、三年内企业违反次数、是否需要植物检疫证书或是否禁止输入设置了新台币三万元到十五万元不等的罚款金额。
  台湾是大陆植物产品重要的贸易市场。今年1月至8月仅山东就输台植物产品19209吨、货值3254.7万美元。此次法律的修订,反映了台湾地区对入境植物产品查验的重视,相关企业应引起警惕。
  一是树立法治意识。认真掌握国内和贸易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自觉配合检验检疫部门查验,不要因一时方便或客户要求而随便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是树立环保意识。充分认识动植物疫情防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正确的心态对待必要的查验。合理规划货物物流,减少因通关流程延长而带来的损失。
  三是树立大局意识。遵法守法,动植物疫情防止要从自身做起。注意维护行业声誉,不要因自身眼前利益,而使行业蒙受损失,损害长远利益。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user5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