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标准动态 >> 国际国外标准动态 >> 正文
澳大利亚计算机产品强制性能效要求正式生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点击数:692    更新时间:2013/10/11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自2013年10月1日起,所有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生产或进口的计算机产品需要满足最低能源性能标准(即MEPS要求)。其中,澳大利亚计算机产品的最低能效要求在《温室气体和最低能效标准(计算机)决定》中规定,新西兰的计算机产品的最低能效要求在AS/NZS 5813.2:2012中规定,其能效测试标准则参考AS/NZS 5813.1:2012。
  澳新对计算机产品的能效要求仅限于笔记本计算机、台式机计算机、一体式台式和小型服务器,该类计算机产品需设计为直接或通过外部电源连接至230/240V市电网络。因此,对于部分只能使用电池的平板计算机产品,将不在该法令管制范畴之列。法规中还特别定义了一类“deemed-to-comply”计算机,在澳新市场上销售小于200台的产品可归于这一范畴,只对于其内部或外部电源有相应的效率要求,其最低能效要求在AS/NZS 5813.2:2012中的第4.4条中规定,无需满足AS/NZS 5813.2:2012中的年度典型能耗要求。
  除了小型服务器产品外,所有产品应具备电源管理功能,应设定为30分钟或更短的时间内无用户动作时,进入休眠状态。所有电脑显示器应设定为15分钟或更少的时间无用户动作时,进入休眠状态。
  计算机产品除了应满足最低能效要求外,产品制造商还应将其产品型号在www.energyrating.gov.au进行注册,该项要求于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澳大利亚也正尝试开发一个新的简化注册系统,“deemed-to-comply”类计算机可在该系统中申请注册,该系统预计将于2013年12月1日后正式上线,在简化注册系统生效前,“deemed-to-comply”类计算机的注册申请不是强制性的要求。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