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质量认证 >> 认证热点 >> 正文
江西省南昌市出台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687    更新时间:2013/10/14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南昌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许可、日常监管的基本要求和预防食物中毒的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

  《意见》要求,各类学校作为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成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教育主管部门将食品安全纳入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绩效考核内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在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针对部分学校没有自办食堂需要统一订购学生餐的,《意见》规定,此类学校必须对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条件、供餐能力、运输车辆以及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和职责履行情况等进行实地考察,并在符合食品安全的送餐半径内选择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许可资质的餐饮单位送餐。学校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分餐和就餐场所,并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情况及统一订餐情况。

  此次《意见》出台,将对进一步提升南昌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