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并已上报国务院。与此同时,中央编办正抓紧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清理情况将报国务院审批。
这是记者日前从工商总局了解到的。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要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改革工商登记制度。这项改革措施一经提出立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被认为有望大幅降低创业“门槛”。
据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介绍,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是改革工商登记制度相互衔接、密不可分的内容。
围绕这项改革,今年以来,工商总局成立专门工作组,先后到广东、浙江、天津、福建等地进行深入调研,又组织召开7个专题座谈会,邀请不同领域、部门的专家和专业人才,对改革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论证,并在此基础上向国务院提出了修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建议。
与此同时,各地工商部门在国务院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总体设想和框架要求内,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广东深圳、珠海、东莞、顺德等地首批开展商事登记改革试点,优化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活力,使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加;河北对部分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首期出资可为零;黑龙江对内资产业项目和生产加工型企业核发筹建期间营业执照……这些都为全面落实和推行工商登记制度积累了实践经验。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措施即将出台,这对工商部门而言不是监管职责的弱化,而是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张茅说。
张茅表示,改革措施出台后,工商部门以及各政府部门将逐步实现对市场主体从“严进宽管”到“宽进严管”的转变,在营造宽松准入环境的同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自律等手段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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