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发布消息,中央财政安排50亿元以“以奖代补”的方式,全部用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具体包括京津冀蒙晋鲁6个省份。这是继9月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之后,中国政府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迈出的又一步伐,凸显了中国治理大气污染的决心。
“以奖代补”的方式是按预期污染物减排量、污染治理投入、PM2.5浓度下降比例3项因素分配资金。本年度结束后,中央财政将对上述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进行考核,根据实际考核结果再进行奖励资金清算。“以奖代补”是结果导向性、绩效导向性的,可理解为通过判断地方大气污染治理效果的好坏后,进行评估,然后再安排相应的财政资金,任务完成了,中央财政就会到位,没完成就扣钱。区别于原来的直接财政补贴,“以奖代补”方式体现的更多是一种经济杠杆和与时俱进的财政调节手段。各地如能做好“以奖代补”细则,把“奖”落到实处、落实到企业,能很大程度上调动炼焦、钢铁、煤炭、水泥等主要污染源行业进行清洁改造的积极性,从污染源上减少大气污染。
50亿元“以奖代补”资金对于治理大气污染而言并不算多,怎么用好这笔钱是关键,如果搞平均主义,可能什么事也办不了。所以,既然要“奖”,那就得尽快制定奖励的标准,这个标准一定要高、严、苛,标准和最后的考核结果,应该是可量化的、公开的、令公众信服的。只有这样,奖励的资金才能起到激励作用,从而避免空气质量还没有明显改善,奖金已经发下去了。如果奖励的标准很低,大家都能完成,就变成了大锅饭,普遍发奖金,也起不到实际作用。50亿元财政资金必须起到催化剂的作用,如果用好了,在某个区域、某个环节可以集中力量办成几件大事,切实改善空气质量。
另一方面,“以奖代补”的资金确能带动一方面的治污积极性,但是很难防止“破罐子破摔”以及心存侥幸的不作为。这就要求我们,对于治理力度不够、效果不好、污染依旧的地区和企业,必须同时有一些明确的“罚”的标准和措施,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该问责的应该切实问责,将大气污染治理结果与“乌纱帽”挂钩。对于治理不力和不达标的企业该处罚的处罚、该关停的关停,做到有赏有罚、赏罚分明。
近年来,重度污染的雾霾天气,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不可否认,严重的雾霾污染与企业一味追求利润、地方政府一味强调GDP增长有很大的关系,企业污染环境所遭受的处罚远远小于做好环保减排措施的成本,对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业来说,排污设施能少就少用、能不用就不用。所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机制需要转变,伴随着对环境污染处罚力度的加大,企业也应借此机会更新发展理念,促进转型升级。只有这样,治理雾霾才能从根本上取得实效,让天空变蓝、让百姓呼吸清新空气的目标才会逐步变成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