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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提示:澳大利亚修订葡萄繁殖材料进口条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点击数:567    更新时间:201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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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澳大利亚农林渔业部(DAFF)发布公共检疫警告(PQA0909)称,葡萄(Vitis spp.)插穗、组培苗和种子的进口条件已经过修订,其中入境后检疫(PEQ)要求有一些重大变化。
  最近的一项审查建议强化现行PEQ要求,包括增加对55种已知的和新出现的检疫性病原体进行活性检测(包括PCR检测)。这些修订将提高PEQ中的病原体检测效果,并且减少了PEQ中种植休眠插穗和组培苗所需的最短时间。
  新进口条件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休眠插穗:最短PEQ期从24个月降至16个月;50℃条件下的热水处理时间从20分钟增加到30分钟;用PCR检测法代替葡萄栓皮病的木本指示植物检测法;引入强制性分子(PCR)检测和电子显微镜检测。组培苗(微植株):最短PEQ期从24个月降至12个月;用PCR检测代替葡萄皮尔斯病菌(Xylella fastidiosa)的热水处理;引入强制性分子(PCR)检测和电子显微镜检测。种子:最短PEQ期从3个月增加到9个月;引入强制性分子(PCR)检测和电子显微镜检测。
  此外,还需注意:一是新进口要求适用于2013年7月26日以后进口的葡萄繁殖材料。二是目前正在进行PEQ种植的葡萄繁殖材料需按照新要求规定的检测方法进行筛查。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hguang8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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