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政策集成,发挥政策合力,系统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按照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两部委)组织了2013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竞争性评审工作。两部委委托北京鉴衡认证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的26个城市进行初选,通过合规性审查和方案可行性审查,遴选出15个城市进入第二阶段答辩环节。为确保评选的公开、公平、公正,10月16日,在媒体、监督机关和各答辩城市观察员的全程监督下,从专家库中抽取10名专家组成评审团,进行了答辩评审,并当场公布了评选结果,拟纳入2013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名单如下:石家庄市,唐山市,铁岭市,齐齐哈尔市,铜陵市,南平市,荆门市,韶关市,东莞市,铜川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10月18日—2013年10月24日。如有意见,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财政部经建司和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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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经建司 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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