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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三项措施强化药品生产企业源头监管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661    更新时间:201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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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辖区监管实际,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强化药品生产企业源头监管。

  一是明确重点,严查企业法规标准执行情况。以企业对药包材供应商的审计、药品注册批准文件报批、生产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的制修订及执行情况为重点,严格检查企业贯彻相关法规、标准的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

  二是找准着力点,指导企业提升生产管理水平。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以推进新版药品GMP贯彻执行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深化企业对相关条款的理解,帮助其解决生产实际问题,提升生产管理水平。

  三是把握关键点,督促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根据企业生产具体情况,对其生产工艺、生产条件、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核查企业原辅料的质量控制情况、产品留样管理情况以及成品检验情况等关键环节,督促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意识和水平。

  截至2013年9月底,门头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药品生产企业共进行各类监督检查15户次,覆盖率100%,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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