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4日从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10月28日至11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专家组,对广西检验检疫局推荐的横县桂华蚕丝绸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梧州茂圣茶叶有限公司、桂林梁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产品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工作。以上3家企业的蚕丝及其制品、六堡茶及其制品、紫甘薯色素、红萝卜色素等4个产品顺利通过专家组的评定,这是广西首批通过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的产品。
据了解,在申报和评定过程中,广西检验检疫局、梧州检验检疫局、桂林检验检疫局充分发挥政策、信息、人才和技术优势,积极帮助和指导企业做好申报材料编撰、生态调研、品牌管理、诚信建设、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地方政府支持参与等各项工作,从而推动辖区首批具有科技创新的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营养健康的龙头企业生态型产品受到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促进企业产品向生态化发展,进一步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
据广西检验检疫局原产地标记专家孔祥军介绍,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简称PEOP,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国家保护生态环境,减少资源消耗、环境损害和提高生态效益的一项生态文明制度设计。生态原产地产品首先是生态产品,就是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的良好生态型产品。通过“优中选优”的激励措施,鼓励企业通过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减少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等措施提高企业效益。
目前,世界上已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与中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对应的生态标签制度。我国近年来进一步完善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制度,通过与国外双边或多边协议、政府采购、政府营销等措施,达到国际互认的核心目标,破解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尤其是绿色贸易壁垒,为我国生态原产地产品进入国际市场保驾护航,提高我国出口产品核心竞争力。目前,我国在河南、山东、浙江等已有15个产品获得国家质检总局生态原产地保护,并准予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