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公布35批次酱腌菜比较试验结果,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的样品有33批次,达标率为94.29%。
据介绍,本次比较试验是由广州市消委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从广州市场上随机购买样品,并委托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依据GB 2714-2003《酱腌菜卫生标准》、SB/T 10439-2007《酱腌菜》、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3-2012《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以及相关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针对酱腌菜食品的农药残留、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25个项目进行重点检测。
本次比较试验结果显示,35批次样品内在质量状况较好,但是有2批次样品的标签不符合要求,分别是标称四川汉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汉超” 牛肉香菇(酱腌菜)(270g/瓶 2013-8-21)和标称贵州贵辣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贵辣” 脆豆纯辣香(220g/瓶 2012-11-1),具体情况是标签的净含量字符高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食品的标签标识是生产企业对消费者的一种直接的质量承诺,也是消费者了解商品内在质量和选择商品的一个指引。标签虽然不直接影响产品的内在质量,但由于是消费者获取食品信息的重要途径,所以若标签标识出现虚假、错漏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对消费者的误导。此次比较试验不达标的样品均是净含量字符高度太小,这样容易造成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选购时难以看清。
广州市消委会表示,已将本次比较试验结果及时告知相关生产企业。其中:贵州贵辣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反馈称,会针对这次的问题进行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力求做到更好;四川汉超食品有限公司至今未反馈。
针对本次比较试验出现的问题,广州市消委会在此向酱腌菜生产企业提出建议:希望生产企业在抓产品内在质量的同时,也要注重产品的标签问题。企业应规范标签标识,加强对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标准、法规的学习,建立健全产品标签管理机制,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完善标识管理,把诚实守信理念贯彻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向消费者提供称心安心的食品。
商品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称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达标项目 |
质量检测 结果判定 |
牛肉香菇(酱腌菜) |
四川汉超食品有限公司 |
270g/瓶 |
汉超 |
2013-8-21 |
标签(净含量字符高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
不达标 |
脆豆纯辣香 |
贵州贵辣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
220g/瓶 |
贵辣 |
2012-11-1 |
标签(净含量字符高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
不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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