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消息,国务院医改办近日公布关于全国基层医改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报,通报指出,个别市(县)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额的固定比例给予补助,尚未切断药品销售与医疗机构收入的利益联系。
通报称,各地普遍推行招生产厂家、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管等制度,合理降低了药品价格。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采购过程中蓄意抬价、恶意竞价、不按合同规定及时配送、贿赂等不良行为,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逐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稳步扩大,基层用药规范程度明显提高。
通报指出,基本药物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个别地区未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制度或采购集中度不够,存在“二次议价”、线下采购或者以一个品规多个厂家中标的办法采购药品等现象。部分地区基本药物中标价格偏高,供应配送、回款不及时,且缺乏有效监管措施。
通报提出,补助资金安排使用不合理。部分地区政府责任体现不充分,专项补助资金未落实到位,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经费仍由机构自行承担。少数省份的个别县(市)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挪作他用或与其他专项补助混用,未做到专款专用。个别地区存在人员经费、业务经费与公共卫生经费重复算账情况,基层财务管理方式有待改进。个别市(县)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额的固定比例给予补助,尚未切断药品销售与医疗机构收入的利益联系。
通报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滞后。少数地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推进缓慢,距2015年实现95%达标率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大部分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在“招不来、留不下”以及骨干人才缺乏、流失等现象,空编与外聘并存。多数地区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地方政府投入不足,缺乏统筹规划设计,无法实现数据信息的互通共享。
通报指出,部分地区乡村医生收入偏低、养老与退出政策不完善。村医超员、服务人口偏少、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不足等原因造成部分地区乡村医生收入较低。部分地区村医养老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多数地区乡村医生对参加新农保积极性不高,个别省份超过四成的村医没有任何形式的养老保险。退出机制不完善,村医队伍年龄普遍偏大,面临“断层”困境。
通报要求,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并向贫困地区和老区倾斜。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补助政策。及时足额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进一步落实一般诊疗费、完善药品零差率的补助方式。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补偿方式,建立健全财政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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