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两项新的太阳镜标准生效,分别是EN ISO 12311:2013《个人防护装置——太阳镜及相关装置的测试》和EN ISO 12312-1:2013《眼部和面部防护——太阳镜和相关护目镜——第1部分 常用的太阳镜》,两个新标准替代了原有的关于太阳镜以及流行性滤镜架的安全标准EN1836。 相比EN1836,新标准变化主要涉及一些技术更新。一是将太阳镜分类进行一些更改,按镜片颜色由浅到深分成0-4共五类;二是针对过滤片的最低坚固性,增加了框架变形和过滤片的持久性的测试,包括:过滤片的耐冲击性、太阳镜的耐持久性、耐汗渍、耐磨性等。同时出口到欧盟的太阳镜,要求拥有强制性的CE认证标记。 太阳镜是一种为防止太阳光强烈刺激造成对人眼伤害的视力保护用品,随着人们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太阳镜又可作为时尚或体现个人风格的特殊饰品。欧盟是我国太阳镜第二大出口市场,此次标准更新,无疑会引起相关CE认证程序的变化,因此,相关企业应主动依照标准变化内容改进产品性能,引入新的测试方法及测试项目,在企业内部把好第一道质量关,遵照出口国对应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情况说明,避免因各种细节上的遗漏或不符造成出口障碍。在对新标准不能完全领会或应用的情况下,应积极寻求政府相关部门或权威技术认证机构的帮助,杜绝闭门造车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