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环境保护部会同公安部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加强在环保工作中的衔接配合,形成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强劲合力。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守民介绍,环保部、公安部联合这次下发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是基于目前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现状的要求。在今年六月两高出台有关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后,环境污染犯罪入刑门槛降低,环境违法案件的侦办查处需求大大增加,需要行政和司法机关加强配合。
邹守民:据初步统计,司法解释出台后,环保部门向公安部门移送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近300起,超过过去5年的总和。可以预测未来进入刑事责任追究程序的案件也会大大增加。
同时,两部门在查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上各有优势。
邹守民:公安部门需要借助环保部门的专业技术优势,侦破环境犯罪案件,环保部门是希望公安部门排除环保执法阻碍因素,保障人员安全。
目前,山东、河北、江苏等8省市已经建立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邹守民介绍,两部门在多种类型的环境违法行为监控形成了合力。
邹守民:两部门现在合作的最好的领域就是危险废物倾倒,因为公安机关对这个有相关手段,比如说运输道路监控,电子眼啊。还有一些偷排偷放,环保部门就可以根据他的用电量,来固定证据。
此次出台的《意见》再次明确环保及公安部门之责,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邹守民:各部门要强化部门执法联动,集中解决一个区域一个时段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主动配合公安部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环保部门要及时收集,提取,监测,固定污染物种类,浓度,协助公安部门办理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