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浙江省宁波余姚市制定了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协调机制,理顺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的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无缝对接打好基础。
一是定义了处置范围。协调机制中明确,造成危害人数30人以下并无死亡病例;发生在学校、幼儿园或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造成危害人数5人以下并无死亡病例;在本市举行的重要活动,造成危害人数5人以下并无死亡病例的情况根据此协调机制处理。
二是明确了部门责任。市农林局、市质监局、工商余姚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对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承担处置职能;环节监管部门负责现场调查、询问及取证工作,控制事态蔓延;卫生局负责中毒病人的临床救治,疾控中心协助进行现场卫生学处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撰写报告。食安办牵头负责工作安排,各部门各司其职,确保食品安全事件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三是成立了协调组织。接到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后立即成立由食安办分管领导,环节监管部门分管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卫生局分管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疾控中心负责人和属地政府分管领导组成的应急处置协调小组。
四是强化了信息通报。要求医疗机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环节监管部门、卫生局、食安办、属地政府等加强信息互通,部门接到报告后要按要求进行通报,形成通报制度。
五是指定了检测机构。该市目前已完成食品检验检测资源硬整合,疾控中心部分职能进行了调整。协调机制中明确了事件处置过程中所采样品委托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其中人体排泄物由疾控中心负责检测。
六是厘清了报告职责。经集体讨论确定为食物中毒的,由卫生局做好食物中毒网络上报,环节监管部门负责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处置过程信息,同时起草事件调查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和事件调查报告经应急处置协调小组讨论通过后及时上报,为事件准确定性和有效处置提供依据。有关部门向各自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处置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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