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超大面积混凝土地面无缝施工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经完成送审稿。2013年12月5日,《规范》(送审稿)审查会在湖南长沙召开。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何瑞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姚涛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叶昂出席了会议,姚涛同志对标准的审查提出了具体要求。出席会议的有施工、设计、监理等方面的专家、代表及标准编制组全体成员共38人。会议成立了以王铁梦教授级高工为主任委员、张希黔教授级高工和孙永民教授级高工为副主任委员的审查委员会。
审查委员会听取了《规范》编制组对编制过程、主要技术内容、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的汇报,对《规范》(送审稿)的内容进行了逐条审查,经充分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规范》编制过程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程序要求,送审资料齐全,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审查要求。
二、《规范》(送审稿)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要求,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技术内容与现行相关标准协调。
三、《规范》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结合我国超大面积混凝土地面无缝施工的现状、要求和经验,保证了标准的先进性和科学性。
四、《规范》(送审稿)主要修改意见及建议如下: 1. 第3章基本规定中,增加对地基的基本要求。 2. 删除4.2.5条第2款。 3. 第6章6.5节内容调整至“6.4节混凝土工程”中,合并为一条。 4. 删除“第8章质量检验与验收”内容。 5. 删除“附录B”。
审查委员会认为《规范》内容全面、主要技术指标设置合理,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无重大遗留问题。《规范》填补了国内空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会议一致同意《规范》(送审稿)通过审查。建议编制组按审查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对送审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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