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进行了本年度第十一批日常抽样检验,共抽取了57家企业生产的79批次产品,经检验实物质量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生率为1.3%,
本次抽样检验的依据为:GB 1534-2003《花生油》、GB 1535-2003《大豆油》、GB 1536-2004《菜籽油》、GB 15680-2009《棕榈油》、SB/T 10292-1998《食用调和油》等标准及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食用油脂制品的检验项目为:色泽、气味、滋味、透明度、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杂质)、酸值(酸价)、过氧化值、烟点、冷冻试验、加热试验、溶剂残留量、熔点、铅、总砷、黄曲霉毒素B1、二丁基羟基甲苯、丁基羟基茴香醚、标签。
经检验,标称广州市南沙区冠南油厂生产的一批次纯正花生油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据质监部门介绍,过氧化值是食用油的品质指标,是1千克样品中的活性氧含量,以过氧化物的毫摩尔数表示。用于说明样品是否因已被氧化而变质。在一般情况下,过氧化值略有升高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如发生严重的变质哈喇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
产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或批号 |
标称生产单位 |
标称生产单位地址 |
不合格项目 |
标准值 |
实测值 |
纯正花生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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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量销售 |
2013-09 |
广州市南沙区冠南油厂 |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鱼窝头鱼丰大街78号 |
过氧化值(mmol/kg) |
≤7.5 |
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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