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出《关于做好空气重污染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批评一些地区在空气重污染预警信息发布和报送方面,存在不主动、不及时,应急措施滞后等问题,要求进一步规范空气重污染监测预警信息的发布和报送工作。
通知要求,首先要强化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按照“让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看得明白”的要求,各省(区、市)环保部门要建立依托当地主流新闻发布平台和新媒体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信息的制度,进一步增强环保部门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
其次,建立空气重污染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制度。地级及以上城市一旦出现空气重污染状况,要及时向地方政府报送信息。预案启动后,地级及以上城市环保部门每天要将应急预案启动时间、主要污染物变化范围、污染等级、相关原因分析、污染趋势和采取的主要措施等情况报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并抄报环境保护部监测司,直至应急结束。
同时,要统一舆论宣传口径和发布渠道。各级环保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和报纸等媒介,以及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空气重污染预报预警信息,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