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日公布2013年第3季度 便携式小型电池产品质量省监督检查结果。本次监督检查共抽取了洛阳、新乡、焦作3个省辖市16家企业的31批次便携式小型电池产品,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监督检查检验依据GB/T 22084.1-2008《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单体蓄电池 第1部分:镉镍电池》、GB/T 22084.2-2008《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单体蓄电池 第2部分:金属氢化物镍电池》、GB/T 18287-2000《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总规范》、QC/T743-2006《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等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蓄电池产品的20℃放电性能(0.2ItA)、20℃倍率放电容量、1C5A放电性能、跌落、加热、高温放电、针刺、热冲击、重物冲击、短路等电性能、安全性能、环境适应性共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新乡市中原电源材料有限公司两批次镉镍电池20℃放电性能(0.2ItA)项目不合格。河南省质监局表示,已责成相关省辖市、直管试点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检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企 业 名 称 |
所在地 |
产品名称 |
商 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 |
检查结果 |
主要不合格项目或主要问题 |
承 检 机 构 |
新乡市中原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
新乡 |
镉镍电池 |
/ |
AA400mAh |
2013.07.15 |
不合格 |
20℃放电性能(0.2ItA) |
国家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新乡市中原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
新乡 |
镉镍电池 |
/ |
AA300mAh |
2013.07.15 |
不合格 |
20℃放电性能(0.2ItA) |
国家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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