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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收费不撤,谈何让路于民?
作者:古月三青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104    更新时间: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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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滨州黄河大桥,修建于上世纪70年代,至今已收费27年,超过了“经营性公路收费最长期限为25年”的国家规定。该桥违规继续收费,引起了两岸群众的不满。从长远看,滨州黄河大桥 收费成了一道关卡,阻碍了滨州黄河两岸的经济和社会交流,造成了滨州市南北两岸的经济“断层”。即使处在日渐汹涌的反对浪潮中,滨州黄河大桥仍“力排众议”,将再多收费4年。(12月29日北京晚报)
  一座大桥从民心工程,沦为伤民工程,耐人寻味。究其因,它超期收费,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滨州黄河大桥自1986年开始收费至今,收费年限已超过27年。而按照收费站东南侧《收费站公示栏》显示,大桥收费期限将至2017年,整个收费年限共计31年,远远超过《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这样一座明显属于违规收费的大桥,仍然傲慢收费,置公共利益于不顾,难怪引得怨声载“道”。
  众所周知,2010年6月14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要求,在一年内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为何滨州黄河大桥成了漏网之鱼?这几年当地民众反对浪潮汹涌澎湃,为何滨州黄河大桥不为所动,仍然超期收费?而且媒体也履行了监督功能,滨州黄河大桥似乎置若罔闻,仍无动于衷,当地有关部门不仅不正视汹涌的反对浪潮,清理路桥乱收费,反而决定继续收费4年,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或许,有些人会问,对于这些无法无天的路桥公司,当地政府为什么不管管?其实,这个问题就是路桥收费乱象丛生的核心问题。当地政府为什么不管管呢?因为当地政府和路桥公司本就是利益共同体。在许多地方,虽然从表面上看,路桥的建设与收费承包给了路桥公司,但是,政府与路桥仍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政府在路桥公司的收益上有一定的分红;比如,路桥的多收费高收费可以为当地政府带来稳定的财税来源。而正是由于地方政府是利益共享者之一,才会明里暗里支持路桥公司继续违规收费,甚至动用行政力量帮路桥公司进行强制性搭车收费。
  毫无疑问,“超龄”收费站难管,难就难在地方政府是利益共享者。因此,基于收费路桥常常与地方政府本身就存在利益关系,所以光靠地方政府来治理违规肯定是难有成效的。而如果想要有效的治理路桥违规收费,首先是要以法律形式严格禁止还贷路桥演变成经营性路桥;其次是信息要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让公众知道路桥建设花了多少钱,还贷需要多少钱,公开建设承包等信息,从制度上斩断政府和路桥公司的利益联姻;最后,上级或更高的上级要经常开展路桥违规收费专项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并且严肃的处理。只有问责、处罚同时启动,才能够避免这些“合法收费”继续打劫民众,也才能够避免“让路于民”成为无法兑现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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