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函[2013]150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4年2月15日前反馈我部或编制单位。
联系人: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姜宏
电话:(010)66556220
传真:(010)66556218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100035)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院固体所 岳波
电话:(010)84915142 13810919080
电子邮箱:yuebo@craes.gov.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100012)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3、 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12月17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3.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4.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5.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6.中国环保产业协会
7.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8.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9.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10.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11.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12.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
13.同济大学环境工程系
14.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环境保护矿山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工程技术中心)
15.大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技术中心)
16.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中心)
17.重庆中天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重庆)中心)
18.国环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天津)中心)
19.中南大学、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色金属工业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
20.云南亚太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昆明理工大学(工业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技术中心)
21.中国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国家环境保护钢铁工业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
22.北京机电院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
23.清华大学(技术管理与评估工程技术中心)
24.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环境保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信息化与处置工程技术中心)
25.环境保护部总量司、污防司、环评司、科技标准司内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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