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老标准评价,2014年优良天数达到300天,2015年优良天数达到310天以上;按新标准评价,到2017年,优良天数逐年提高……”1月14日晚,“兰州治污”成为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场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在现场,相关领导向媒体介绍了兰州治污的成效及措施,同时,还公布了一个治污目标“时间表”。
居民呼吸疾病下降41.82%
据介绍,2013年,兰州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了299天,优良率达到了81.92%。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2011年增加了57天、比2012年增加了29天;2013年综合空气质量指数为2.43,较2011年和2012年分别下降10.33%、3.95%。2013年1至11月,兰州在全国74个新标发布城市中,综合排名分别位于第36、46、12、57、52、32、8、34、69、52和32位,月排名大幅上升。发布会特意向记者通报了一组数据:根据市疾控中心医院信息平台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12月我市城乡居民到医院就医的呼吸系统疾病病例为38937例,较上年同期的66922例相比减少27985例,同比下降41.82%。其中门诊36475例,占93.68%,较上年同期的63241例相比下降42.32%;住院2462例,占6.32%,较上年同期的3681例相比下降了33.12%。
27亿元重点实施“双清零”行动
记者了解到,我市重点实施了燃煤锅炉及其污染物“双清零”行动,共投入资金27亿多元,包括中央、省、市、区各级补助资金及社会筹集资金,提前一年完成了市区440家、767台、4347蒸吨燃煤锅炉治理改造,原煤散烧供热锅炉基本退出兰州主城区供暖历史,减少原煤消耗140万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2.34万吨。
在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方面,在城区设置15个卡口,全面禁止高排放车辆进入主城区;提升燃油品质,实现了低标号车用汽油退市;已对全市1.1万辆公交车和出租车强制实施了“油改气”,鼓励私家车改装“双燃料”,全市“双燃料”机动车保有量达到7.1万辆,占总保有量60万辆的11.8%。
公布了一个治污目标“时间表”
兰州今后治污的工作目标是什么?发布会透露:按老标准(即1996标准)评价,2014年优良天数达到300天,2015年优良天数达到310天以上;按新标准(即2012标准)评价,到2017年,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较2012年分别下降15%、14%、8%、5%,臭氧污染得到初步控制,稳定退出全国十大重污染城市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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