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求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班级作为基本的教学单位,其规模应成为确定学校规模的重要依据,也应成为学校布局调整时必须考量的指标。所谓全国统一的“一刀切”式的班级规模标准是不存在的,而这恰恰是之前推进小班化教学过程中存在的误区之一。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求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十二五”规划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公平也给出了“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的释义。但究竟何谓“合理”?
从经济学的视角看,在教育资源总是稀缺的条件下,“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是实现教育公平一个最为重要的途径。学校是学生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而班级是学生接受学校教育的基本组织形式,也是学校教育结构系统中最基础的构成要素。因此,在总体学校教育资源一定的条件下,一个班级学生人数的多少,即班级规模的大小会直接影响到每一个学生能够获得的教育资源的多寡,这也就使得班级规模成为学校教育资源配置的一个显著指标。无论是深入推进小班化教学改革,还是新一轮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改革中,这都是必须重点关注的政策要义之一。这也是我们研究在区域内教育资源相对有限的条件下,调整班级规模所产生的效益问题的动因。
规模经济现象在教育领域中是普遍存在的,这一结论已经被国内外众多学者的研究所证明。根据这一结论,寻求最佳适度规模就应当是学校布局调整以及小班化教学改革的重要目标。但在实践中,如何寻求适度规模?是否存在统一的适度规模标准?确定一所学校规模的基本依据是什么?这些问题似乎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回答。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项目“义务教育阶段班级规模的效益研究”课题组借助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从规模经济的视角出发,深入微观层面的课堂,通过调研和专家访谈,初步构建了针对长三角地区城市、西部地区城市、城郊和农村四类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班级规模效益的测算和评价模型,据此设计了相应的调查问卷与访谈提纲,然后分别在这四类地区进行抽样调研,再经过二次的调研和修正,最终提出了关于实现区域内相对最佳效益的班级适度规模及其评价的方法和标准。
具体来说,我们对于区域内在教育资源相对稳定、有限的条件下,班级规模的调整可能产生的效益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考量,即班级规模对学生发展的影响、班级规模对教师工作状态的影响、班级规模对班级管理的影响。目前所得的一些略带有普遍性的初步观点如下:
第一,班级规模的大小对于学生发展具有非常明显的影响,而这种影响不仅仅体现在学生的学业成就方面,更重要也更明显地体现在学生的情感发展方面。与以往研究所不同的是,我们特别将学生的情感发展作为关注的重点,测算出不同班级规模中的学生情感发展状态,而不仅仅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希望以此来探索研究班级规模的一个比较广义上的通用路径与方法。
第二,不同班级规模对教师的工作状态,包括师资利用率、教师工作负荷、教师工作士气以及师生关系等方面均具有比较明显的影响。这提醒我们,无论是教师个人、学校还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都应该关注班级规模,采取相应措施,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使教师工作效率的发挥达到最佳状态,并为不断优化教师绩效评价的政策提供可参考的依据。
第三,班级规模越小,越有利于班级管理。从教师的角度来说,班级规模较小时,其班级管理的工作负担更轻;从学生的视角来说,班级规模较小时,其对班级管理的体验会更好,感觉班级管理更加平等与自由。但出于课堂结构的完整性以及班级群体性、归属感以及荣誉感等因素考虑,也不希望班级规模过小。
以上是我们对于区域内教育资源既定条件下,义务教育班级规模效益问题的一点浅见。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并没有给出研究所得的一些量化结论。事实上,我们也不可能给出统一的量化的结论,道理很简单,中国义务教育发展的区域性非常明显,我们最多给出一个区域内相对的标准,而不可能给出一个全国统一的“一刀切”式的标准,而这恰恰是之前推进小班化教学过程中存在的误区之一。我们的研究只想提供一个研究此问题的思路、视角及方法,仅此而已。
总之,班级作为基本的教学单位,其规模应成为确定学校规模的重要依据,也应成为学校布局调整时必须考量的指标,从全面综合最佳效益角度考虑,班级规模不宜过大,也不宜过小,同时还应考虑区域及学段等因素来确定适度规模,进而据此确定学校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