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国资委获悉,备受关注的我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即改革方案)初稿日前已制定,在进一步完善、征求意见以及上报省委省政府后,今年上半年有望正式出台。
省国资委副主任黄敦新昨日接受南方日报采访时首次明确,广东此轮国资国企改革将通过优化顶层设计,将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等四大方面作为基本方向,辅之以已进入实施阶段的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为国资国企实现长效有序发展打下体制、机制健康发展的基础。
他强调,粤版国企改革以实践产权多元化和建设现代企业制度为抓手,以充分激发国企活力,释放改革红利为目标。
提升市场化促进转换国企经营管理机制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出的“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此轮改革,是在2012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基础上,重点从国资结构布局上从国有一股独大向交叉持股混合所有制经济转变,即以加大力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牵引,为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资产重组和国资国企改革提供重要线索。
我省此轮国资国企改革的目的,是要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引领性产业,突出各企业的主业,同时,构思聚集要素资源、优化结构布局,构建新的功能平台,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对全省经济社会的支撑保障作用,同时实现国有企业全方位的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模式、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提升企业资产的质量和盈利能力。
但尽管国企改革经过多年推进,整体而言,我省国有全资企业和国有绝对控股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仍相对滞后。据统计,当前全省国有全资企业和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户数所占比重约82%,集中了全省近八成的国有资本,平均国有持股比例为78.5%;与此同时,省属国有全资企业和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户数所占比重达到了84%,集中了省属近80%的国有资本。
国有全资企业和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户数比重和平均持股比例两项指标,滞后了企业活力的激发和市场要素的活跃,不利于提升国有资产的控制力和影响力,也不利于从根本上国有企业廉政风险的防范。因此,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进程,使之以市场化方式促进转换国企经营管理机制,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水平成为此轮改革的重点。
据透露,当前我省正以开展实现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对接混合活动为路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黄敦新表示,此轮改革将首先在省属国有企业二级以下企业推行与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以及与外资企业以交叉持股为主要形态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并进一步推动全省中小微国有企业与社会资本交叉持股,以激发企业活力。
尤其是,针对全省国有小微企业,还将鼓励通过引入战略合作者、经营管理者和骨干持股、产权转让等方式,逐步实现国有股份有序退出。
监管将实施“清单管理机制模式”
值得关注的是,我省此轮国企改革中,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将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并进一步“简政放权”,以监管模式的转变提升国有资产的市场活力。
黄敦新透露,一方面,下一步,省国资委对国企的监管将从目前以“审批审核”为主的监管方式向“优化布局和调整结构”为主转变。对此,省国资委已成立专门小组,研究监管清单、报告清单和问责清单的清单管理机制模式,该机制模式将大大提高企业自主决策权,有效促进企业健康有效发展。同时,据透露,还考虑将国资委作为出资人的放投资决策、业绩考核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选聘等方面的部分职权下放给建设规范的企业董事会行使。
另一方面,省国资委还将从“管资产”为主向“管资本”转变。据透露,目前基于我省省属企业实际,已有初步设想。据了解,作为此轮改革的重点,转变国资委监管职能,将突出体现在国资委授权放权的具体措施上。“国资委授权放权将跳出此前‘不该我们干的事我们干’的怪圈,为企业的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空间和环境,将着力解决一些企业不能干、有关部门干不了,而国资委能干的事。”黄敦新说。
黄敦新表示,我省国企改革“不能搞一刀切、一哄而上”。区别于上海市国资将上海国企分为竞争类、功能类、公共服务类三类,深圳市分为基础类、竞争类两类,省属企业仍将按照2012年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将国有企业按功能划分为竞争性和准公益性两类进行分类管理。
对于简政放权,他强调,这是一个过程,被授权企业必须符合管理运行规范、内控机制健全和生产经营稳健、3年内未发生重大经营风险的国有企业两大条件。此外,对刚性约束仍需加强,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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