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日前发布了《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共涉及四大类22项具体任务,为今后一段时期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明确了时间表和任务表。
据了解,《计划》以2012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为基数,要求到2017年,关中城市PM10年均浓度下降15%以上;陕北城市PM10年均浓度下降10%以上;陕南城市PM10年均浓度下降10%以上。
按照《计划》要求,到2017年,陕西全省煤炭消费总量要控制在1.38亿吨以内,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要降低到67%以下。
根据《计划》内容,陕西省将加快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的淘汰工作,计划在2017年底前,淘汰全省范围内的黄标车,全面供应符合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依照《计划》规定,陕西省将加大环保、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制定财政、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或转型发展。
同时,陕西省环保厅牵头制定了《陕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每年对各市(区)、各相关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省委、省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内容和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