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2014年,我省环保工作确定的主要目标是“洁净空气”,让人民群众呼吸到新鲜空气。根据目标责任书的要求,预计到2017年,PM10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5%以上。
为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省环保厅组织实施“六大行动计划”,水气联防、城乡共治、服务监管并重,不断提升产业项目服务能力、农村环境保护能力、环境风险控制能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今年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化学需氧量削减0.2%;二氧化硫削减0.3%;氨氮削减1.0%;氮氧化物削减2.6%。
为完成要求和目标,今年将启动实施洁净空气、清洁水源、污染减排、绿色田园、环境监管和素质提升“六大行动计划”。其中,最主要的是让人民群众呼吸到新鲜空气,启动实施洁净空气行动计划,集中精力开展城市大气污染防治。
据了解,省环保厅将加快治理严重污染地区,发挥哈尔滨市引领和示范作用,争取在全省率先实现突破。环境保护部和省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是,到2017年,PM10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5%以上。根据我省各个市地大气污染程度,确定哈尔滨市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10%;齐齐哈尔、七台河、鹤岗市分别下降8%,承担我省相对较重的任务;伊春、黑河、大兴安岭地区维持2012年水平,其它城市下降5%。
为达到目标,我省将采取多项措施。控煤,加大城区热源建设和管网并网改造力度;治车,把住关口,严格标准,防止排放不合格车辆落户我省;净气,开展油库、加油站、油罐车的油气回收以及石化、有机化工、医药等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专项治理。
同时,还将坚持以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近水清澈”为目标导向,启动实施清洁水源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坚持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导向,启动实施绿色田园行动计划,强力推进生态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坚持以提高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为目标导向,启动实施污染减排行动计划,确保“十二五”目标全面完成;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目标导向,启动实施环境监管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环境监管是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