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院举行主题开放日,邀请驻厦部队代表参观法院调解室。
厦门中院和证券期货业协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厦门中院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解员当场将赔偿款送到当事人手中。
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给人民法院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形势任务的新发展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对法院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厦门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切实把司法机制创新作为推进法院工作不断发展的内在动力,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扩大司法公开,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靠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支持实现司法公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关键词 涉台法庭
——为两岸交流合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数字盘点】
2013年,厦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台刑事、民事、行政及执行案件1203件,审执结907件,结案率75.39%。其中,审结刑事案件22件、民事案件595件、行政案件3件,执结执行案件287件。共协助和委托台湾地区法院调查取证、送达司法文书175件。其中,协助台湾地区法院送达司法文书85件,协助台湾地区法院调查取证7件;委托台湾地区地方法院送达司法文书56件,委托台湾地区法院调查取证27件。
2012年6月,海沧法院涉台法庭正式挂牌成立。2013年1月28日,市中院涉台案件审判庭正式挂牌。原来由基层法院管辖的涉台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集中由海沧区法院管辖;原来由市中院各审判部门审理的涉台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集中由市中院涉台案件审判庭审理。这是厦门法院率先在大陆法院推行辖区涉台案件集中管辖机制的一次重要司法实践,有力提升了对台司法服务水平。
厦门中院积极发挥台胞的同乡同业优势,积极邀请台胞作为陪审员或特邀调解员参与庭审,并充分利用台办、台商协会平台促进案件协调,取得积极成效。例如,台资企业厦门富全钢铁有限公司与员工张如诚发生劳动争议,台胞调解员罗崇毅进行调解,迅速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并立即履行。2013年,中院涉台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37.5%,较前一年同期大幅上升9.5%。
“厦门中院与市台办建立涉台纠纷多元化解与诉讼协调工作机制,将法律优势与政策优势相结合,形成优势互补,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涉台纠纷。中院还在市台商协会挂牌‘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台司法服务站’ ,将服务关口前移,主动问需,倾听台胞台商心声,收集台胞台商意见。”厦门中院副院长黄小民介绍。
去年9月,厦门中院举办 “涉台审判公开公正 回应台胞司法需求”为主题的法院开放日活动,受邀代表们参观了中院涉台案件审判场所及设施,并全程旁听了一个涉台案件的审判,充分展现了庭审进程的公开透明。
2014年,厦门法院将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对台工作将以更好地保障台胞台商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为目标,以“同胞融合行动”为载体,进一步强化涉台审判各项职能,拓宽涉台司法服务领域,创新涉台审判工作机制,优化涉台司法资源配置,增强对台司法公信力,为两岸交流合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了解,今年厦门法院将全面启用“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强化涉台案件执行工作。将举办以“企业劳动争议纠纷的预防与规制”为主题的台商代表座谈会,举办涉台审判专题的“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台胞台商和各界代表参加,还将举办特邀调解员培训课程,增强司法工作公信力。
【数字盘点】
2013年5月28日,市中级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全年调解成功369件,是2012年总调解数量的 2.9倍。
乡缘、台缘、商缘、家缘……不同的调解室被命以不同的主题,分别与不同的案件类型相对应,宽敞明亮,舒适优雅,在这里,有闽南古厝的茶香,有员工之家的温馨,有闽台相连的文化——走进2013年5月刚落成的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一股清新之气扑面而来,令人神清气爽、心旷神怡。
“中心成立以来,我们成功调解案件300余件,调解标的额高达10多亿元。中院下辖的6个基层法院也建立了诉调对接中心,至去年底,两级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共成功调解各类案件6607件,占全年民商事案件结案数的15.88%。”厦门中院副院长姚新民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厦门中院诉调对接中心促使更多的矛盾纠纷在立案前或立案阶段得以解决。从类型上涵盖诉前调解、立案调解、案外调解;从案由上主要包括离婚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民间借贷类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
厦门鑫源公司与合伙人阿辉合作在漳州经营电子产品,阿辉突然死亡导致货款无法追回。无奈之下,鑫源公司将阿辉的妻、儿、父、母四人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判决阿辉之妻阿红向鑫源公司支付35.7万元,其父母、儿子应在继承阿辉遗产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中院提起上诉。案件到了厦门中院诉调中心,摆在调解员严爱平面前的事实是:阿辉住院抢救治疗及死后丧葬等,花光家中所有钱财,所经营的产品也不知所踪。其父母身居农村,年近70岁,根本无力偿还债务。面对此情此景,老严拨通了鑫源公司总经理的电话:“看在你们多年友好合作的情分上,看在阿辉上有年迈父母、下有孤儿妻子,生活困难重重的实情,你就像当年抗洪、抗震救灾一样,帮他们一把吧,你的朋友阿辉在九泉之下定会感谢你的大恩大德,保佑你平平安安做生意,身体健康赚大钱的。”
经过老严连续几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说服,鑫源公司老总终于被感化了,答应收取五万元货款,了结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结之后,阿红等人专程从漳州送来一面绣着“严谨的司法调解之光、亲和文明的和谐之果”锦旗表示感谢。
为及时高效公正处理各种纠纷,方便群众诉讼,我市法院积极探索并不断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近年来,我市六个基层法院普遍在交警大队建立一站式解决平台,实现交通事故案件一站式纠纷解决模式。我市开展“无讼社区”建设,通过源头治理、提前介入等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市中级法院先后与驻厦部队、保监局、妇联、侨联、房地产中介协会等机构签订了诉调对接共建协议,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法律指导,促进行业自律。
关键词 主题开放日
——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数字盘点】
2013年,厦门两级法院举办54场主题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2264人参观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或参与法院组织的明察暗访。
8:00,来自政府、银行、中小微企业的公众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陆续走进审判法庭,应邀参加以“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为主题的“法院开放日”活动。
8:30,2号审判法庭内,30余名代表旁听庭审。担任审判长的是位女法官,她敲响法槌,宣布开庭。这是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双方都是中小型民营企业,原、被告双方都派企业的经理和律师出庭,各自的代理律师在审判长的引导下有条不紊地举证、质证。代表们神情专注,有的代表还在笔记本上记着什么……
9:30,庭审调查阶段结束。审判长结合当事人双方的举证、质证情况及诉辩意见,梳理归纳出双方无争议的事实。这时,旁听席上几位人员互相对视了一下,露出赞许、钦佩的目光。
10:00,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休庭。“太神圣了,很庄重,让人不由自主对法律产生敬畏感。”走出法庭,一位人大代表心情还有些激动:“审判长控制庭审节奏、驾驭庭审的能力很强。”
接着,市中级法院民二庭的法官们与参加开放日的代表,围绕如何改善中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解决中小微企业在商事审判中面临的困境等热点问题展开座谈,与会的各界人士从各自专业领域提出了很多有见地的建议。
近年来,厦门中院坚持把开展“主题开放日”活动作为司法公开的重要载体,以增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我们完善司法公开的常态化机制,结合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每月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开放日活动。”厦门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辉告诉记者,“今年来厦门中院面向社会公众已先后举办了‘妇女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二手房买卖法律风险及防范’、‘减刑假释巡回法庭开放’、‘涉外商事审判司法理念传播’、‘涉台审判’等专题开放日,逐步形成了法院开放日活动的主题化、系列化和常态化。”
市政协委员、法院廉政监督员丁炯淳评价:“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参与旁听法院案件庭审,参加法院开放日,这对于法官谨慎行使司法权,慎重对待当事人的意见有积极的意义,也促使法官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更加慎重。同时有助于我们对司法的了解。”
关键词 阳光司法
——以“三大公开平台”提升司法公信
【数字盘点】
据统计分析,去年下半年采用新的拍卖方式后,两级法院共采用网络拍卖案件120件,成交数80件,成交额5.4亿元,成交率为66.7%,与传统拍卖模式相比,成交率增加3.6%,溢价率达10.01%,比传统拍卖模式增加了3%。其中,首拍成交47件,首拍成交率达39.2%。
同安法院有全市首个“阳光执行大厅”,在立案大厅左侧,一溜儿分布着6间工作室,每间执行室里都有当事人在咨询或办理有关手续,有的当事人在电子触摸屏上查询案件信息。“设立执行大厅,当事人只要一进法院大门就能找到执行员。” 同安法院副院长曾水泽介绍说,“推行执行全程公开,将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终结程序的信息,当事人都可以从系统上查到,让整个执行过程晒在阳光下。”据悉,同安法院“阳光执行大厅”启用以来,累计接待群众3400余人次,有效缓解当事人对立情绪,执行投诉率下降20.7%。
同安法院的阳光执行,是厦门法院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提高司法公开广度、力度、深度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厦门法院不断创新司法公开的平台和载体,如今,包括司法拍卖改革、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审判流程公开、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在内的公开机制和不断完善中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正成为厦门中院司法公开的新亮点,阳光司法的步履更加坚实。
2013年上半年,厦门中院推行司法拍卖改革,重点突出司法拍卖四统一,即统一司法拍卖平台、统一拍卖场所、统一保证金监管、统一采用电子竞价或电子竞价与现场竞价相结合的方式,在拍卖机构的组合上改革正、候选制为联合竞拍制,缩短了流转周期,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从机制上有效预防串标、围标的发生,调动拍卖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提高司法拍卖标的成交率和溢价率,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利益。
2013年7月,在首场网络与现场同步竞价的拍卖会上,标的物起拍价845万元,经过多轮竞价,最终以1055万元成交,成交价比评估价高出61.25万元,比保留价多出210万元,溢价率高达25%,取得良好的效果。人民法院报作专门报道,对厦门法院司法拍卖方式改革给予充分肯定。
厦门中院还不断通过完善机制促进阳光司法。2013年,组织司法透明度课题调研,加强法院网站建设,两级法院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及立案、庭审、执行公开力度,选取有代表性的案件听取人大代表、基层群众的意见。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全市307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5791件,一审陪审率达85.81%,同比提高5.96个百分点。
把微博建设成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阵地,这是厦门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又一大亮点。以思明法院为例,该院在全省率先开展此项工作,官方微博“思鸣法槌”成了追击老赖的“无形之网”。运行一年来,思明法院执行案件的自动履行率及执行和解率分别同比提升了5.2%和6.1%,“思鸣法槌”执行微博曝光台已成为思明法院执行工作改革创新的品牌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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