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将按照国家统一安排,稳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这样做,有利于这两类人群的住房保障实现无缝对接,避免形成所谓的“夹心层”。
根据现有的制度设计,廉租房主要针对具有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公租房主要是针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两者在平行运行过程中,曾对住房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由于保障群体不完全一样,需要分别申请、排队,导致群众申请不便。受限于准入门槛不同,两种保障房不能调剂使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闲置浪费。再比如,对于因收入等发生变化,需要从廉租房对象转换成公租房对象的,需退出原廉租房保障后再申请新的公租房保障,给百姓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国家要求从今年起,廉租住房并入公共租赁住房运行。两房并轨后,将主要建设小户型住房,严禁面积超标。并轨后,一方面有利于这两类人群的住房保障实现无缝对接,避免形成所谓的“夹心层”。另一方面,有利于建立较好的住房保障退出机制。比如,当一个人收入增加了,不具备居住廉租住房的条件,可以直接提高租金水平,而不必请他搬出来,从而缓解住房保障退出难的问题。
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随后,各市将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并轨后计划执行、租金定价、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的具体办法,确保并轨运行的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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